保固啟用
經銷商有責任在車輛售出或註冊後一週內,於 FANTIC 官方網站(www.fantic-
store.com)上啟用保固。啟用時須填寫表單,並上傳車輛登記證及交車證明(須
由經銷商與顧客簽署)。
警告:若未正確啟用保固,保固將視為無效。
保固條款與期限
保固期自車輛銷售與首次註冊日開始,為期 24 個月(電瓶為期 6 個月) ,不限里
程與使用時數。
若保固期限最後一日適逢周日或其他假日,則有效保固到期日應視為假期後的第一
個工作日。
前六個月內出現的不符現象,推定在交車時已存在,經銷商須依歐盟指令
1999/44/CE 負責(非歐盟國依當地法律處理)。
若於六個月後出現問題,使用者需證明並非因誤用造成。
維修後六個月內,相同問題若再發生仍在保固範圍內。
自新車領牌日起,FANTIC 摩托車排放控制系統享 60 (六十)個月或 35,000 公里
(以先到為準)符合排放管制標準的使用保證。排放控制系統包括含氧量感知器、
觸媒、活性碳罐、曲軸箱通氣閥、電子控制單元(ECU)、蒸發排放控制閥、二次
空氣控制閥(如有配備)、二次空氣單向閥(如有配備)。
保固失效條件
以下情況將導致保固失效:
– 未依手冊規範定期於 FANTIC 經銷商保養,或缺乏保養記錄。
– 非授權廠商或未使用 FANTIC 原廠零件進行維修。
– 改裝車輛(除非與損壞無因果)。
– 使用非車主手冊規定規格、級數之燃油、潤滑油或其他油品所致之車輛或零部件
損壞。
– 不當運輸/儲存、曾用作展示車。
– 用於賽事或過度測試等情況。
保固排除項目
下列情況不適用保固:
– 過熱、腐蝕、撞擊、錯誤清潔等外部因素導致的損壞。
– 正常老化與耗損,如火星塞、濾芯、煞車片、輪胎、離合器片與其他一般於正常
作動下預期會產生損耗之項目,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– 檢查、調整與日常保養作業。
– 外觀或聲音問題,未影響功能。
– 外部因素所致之車輛或零部件損毀,例如因石屑、鳥糞、氣候因素、工程噴砂、
鹽份或化學液體等外來因素所致者。
– 因保固問題造成的間接損失,如拖吊費、租車費、交通費、住宿、損失時間等。
– 因事故或碰撞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。
– 將 Fantic 摩托車作為出租或其他營業使用。
– 天災地變、事故及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車輛或零部件損毀。
– 未於發現瑕疵之 10 天內回報予 FANTIC 授權經銷商之瑕疵。
保固申請程序
如發現故障,請立即聯繫 FANTIC 授權經銷商。
經銷商需確認故障是否符合保固範圍,並向原廠售後申請授權。
未經授權,不得進行保固維修。
其他保固注意事項
– 維修更換之零件,其保固期限與整車一致,不會延長。
– 經銷商無權代表原廠作出任何保固承諾。
– 車輛轉售時保固可轉讓,但以首次註冊日起計算。
– 非原廠確認之額外保固協議不予承認。
– 因保固服務而更換之任何舊零件,其所有權均由 FANTIC 原廠所有。
– Fantic 授權經銷商可能於保固範圍外,基於客戶服務或其他特殊理由等狀況,
個案提供保固範圍外之免費維修或更換服務,但此並非 FANTIC 授權經銷商之義務。
使用與維護警告
– 每次使用前請檢查車輛,並妥善記錄保養紀錄。
– 電瓶使用注意事項:車主應為電瓶提供充足的電量,以補充啟動機構運轉及引擎
未運轉時使用電氣設備所損失的電量。長期未使用車輛時,請拆下電瓶,將其存放
在不會暴露於陽光直射、潮濕或冰點溫度的地方。存放期間,應大約兩週進行一次
慢速充電(一安培以下)。
– 不可使用高壓水柱清洗。
– 保養作業除應依使用手冊所列建議之里程或時間間隔進行外,亦應視車輛實際使
用狀況(如頻繁載重、高速行駛、惡劣氣候或地形等)酌予提前,以確保車輛性能
與安全,並維持保固效力。
改裝風險
為增速增力而改裝引擎或其他零件,將立即終止保固與法規認證,保險也將失效。
此類改裝在多數地區屬違法行為,請勿進行。
本保固條款之內容如有未盡事宜,或因實際情況需調整,總代理保留最終解釋、修
改及補充之權利,並以官網所發布最新版本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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